为规范我校现场教学用车租赁,保障教学需要,提升用车服务质量,现公开征集有资质的汽车租赁企业提供车辆服务,具体要求如下:
1.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诚实、守信、合法经营; 6.具备国家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和包车客运标志牌,并在市交通局事业发展中心备案; 7.司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劳务派遣关系,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; 9.租赁车辆性能良好,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乘车人座位数投保且每座不低于50万元,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,并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营运险; 3.报价单(半天、一天、两天或按公里),要求加盖公章; 报名后经我校综合比选,择优选取合法诚信、安全规范、服务优质、价格合理,能够随时保障我校用车需求的汽车租赁企业。